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3-070015
- 處分日期
- 2024/07/04
- 違規日期
- 2024/07/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事業陳述意見內容與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系統有害事業廢棄物廢酸洗液(代碼:R-2502)申報資料查詢結果尚符,惟貴事業雖已完成申報,但申報資料有錯誤,核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貴事業113年7月3日偉赫字第20240703001號函陳述意見表示,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廢酸洗液(代碼:R-2502)已於111年11月進行最後一次清除完畢(聯單代碼:H46A585411100030),惟人員申報廢棄物貯存情形錯誤經查貴事業陳述意見內容與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系統查詢結果尚符,惟貴事業雖已完成申報,但申報資料有錯誤,核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逕依法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里海山中街五一之一號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里海山中街五一之一號一、三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