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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30042
- 處分日期
- 2018/03/30
- 違規日期
- 2017/12/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6年11月1日遭查獲未依許可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經本府限期106年12月15日前完成改善在案;106年12月18日複查時,貴公司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03)壓降為75mmH2O(許可操作值20~50mmH2O)、洗滌塔(A204)壓降為67mmH2O(許可操作值70~150mmH2O)、陶瓷多管集塵器(A205)壓降為21mmH2O(許可操作值40~70mmH2O),仍未依許可登載之操作值進行操作,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五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25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