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嘉義縣
  3. 明豐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明豐畜牧場

文號
41-108-040004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9/04/12
違規日期
2019/03/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民雄鄉明豐畜牧場(寮頂村建國路一段999號附近),經本局108年3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見露天曝曬雞糞情形,造成環境污染,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30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頂寮段六三一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寮頂村建國路一段999號附近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