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沅企業社
- 文號
 - 41-113-050011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5/22
 - 違規日期
 - 2024/04/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至大園區平安路339之1號,經現場稽查發現,於空地堆置廢紙容器、廢紙箱、紡織捲筒、漫畫書籍等,查該場經桃園市政府112年9月22日核准都市土地容許作為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場及其附屬設施使用計畫,惟尚未完成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大園里中興街二四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平安路250號
 - 統一編號
 - 26616332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