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沅企業社
- 文號
- 41-113-050011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5/22
- 違規日期
- 2024/04/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至大園區平安路339之1號,經現場稽查發現,於空地堆置廢紙容器、廢紙箱、紡織捲筒、漫畫書籍等,查該場經桃園市政府112年9月22日核准都市土地容許作為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場及其附屬設施使用計畫,惟尚未完成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大園里中興街二四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平安路250號
- 統一編號
- 26616332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