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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鳴畜牧場

文號
30-113-020008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4/02/20
違規日期
2023/04/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8,568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放流水送驗,懸浮固體1,950mg/L,生化需氧量1,050 mg/L,化學需氧量5,0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568元整,臺端業於112年7月31日未具文號函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經審認定已改善完成,故不再另訂限期改善。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西興段六九一、六九二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西興段六九一、六九二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