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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3-030019
- 處分日期
- 2024/03/27
- 違規日期
- 2024/03/11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7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113年2月27日申報之運送表單內容(表單號碼:HH48C1579L002011130103),其於113年2月28日運送關注化學物質「氟化氫 (氫氟酸)」成分含量:10至60%,數量共計880公斤,至元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礁溪廠,由自己運送,惟實際運送日期為113年2月29日,以致運送表單所載內容與事實不符,且未能於運送前申報變更,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南祥路三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