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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50007
- 處分日期
- 2017/05/08
- 違規日期
- 2017/05/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06年4月12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企業行106年1月至106年4月網路申報結果異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案係本局106年4月12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企業行106年1月至106年4月網路申報結果異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000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美濃區美興街一四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