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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7-070037
- 處分日期
- 2018/07/05
- 違規日期
- 2018/05/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9條第1款,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8條第1款,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8條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5月4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督察,發現貴公司於安南區砂崙段531、532、533地號暫存資源垃圾,其貯存設施未依所存放之資源垃圾種類分別貯存,無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及防止掉落、倒塌或崩塌之必要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條件:清除廠內資源垃圾及依規定分別貯存並設置防治設備及措施。限改日期:107年07月31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9條第1款、第8條第1款、第8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學東里公學路七段九七巷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砂崙段531、532、53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