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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明環保工程事業有限公司桃園廠

文號
40-110-03002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3/10
違規日期
2019/08/1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14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貴廠查獲貴廠自​107年3月1日至​108年4月9日期間,清除、處理臺中市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印刷廢塑膠膜,應以廢塑膠混合物(D-​0299)申報流向,惟貴廠係以廢塑膠(廢塑膠容器、R-​0201)申報,且申報完成再利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和成路五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里和成路五二號
統一編號
9703652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