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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100002
- 處分日期
- 2022/10/03
- 違規日期
- 2022/09/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111年8月10日桃環事字第1110069119號函裁處並限期改善,前開完成改善係指取得桃園市政府核准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核備公文,限期改善時間為111年9月16日前改善完畢,惟本局於111年10月3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中壢廠迄今未提送「廢棄物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申請」,再查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貴公司中壢廠(管制編號:H43C9192)未有設置廢棄物處理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10月3日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1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高下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內定里高下路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