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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7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7/13
 
            
            
                
- 違規日期
 
                - 2017/03/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2日至貴公司榮新土石方資源堆置場進行督察時,該堆置場領有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竹市環空操證字第O0338-05號),惟未依許可證內容(原(物)料、燃料或產品)作成操作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北區海濱里嘉濱路七六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海埔段二七八、二七九、二八○、二八一、二八二、二八三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