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3-070014
- 處分日期
- 2024/07/16
- 違規日期
- 2024/05/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5月20日派員至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稽查,於二號高爐(M26)配料間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自廠房內逸散至廠房外大氣中污染空氣,經貴公司表示因承攬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二號高爐(M26)之清理業務,並自承於廠內執行該業務時因進行裝卸作業未收集空氣污染物致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於空氣中,且此行為非屬排放管道所逸散之污染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7月17日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康和路一○一巷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