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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2-080005
- 處分日期
- 2013/08/07
- 違規日期
- 2013/07/25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改善內容為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處理機構妥善清理廠內貯存之集塵灰(C-0102)、底渣(C-0102)及廢水污泥(C-0110)等有害事業廢棄物,並應於期限屆滿日前檢具已完成改善之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未依上述規定辦理者,自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依法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2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一七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17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