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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光華高級中學

文號
41-108-100035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10/02
違規日期
2019/09/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校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積水處所或容器(空瓶)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一年內第3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環管字第1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東區勝利路四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東區勝利路41號
統一編號
6911150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