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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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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30029
- 處分日期
- 2017/03/22
- 違規日期
- 2017/02/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寶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店鋪、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43D0305),依據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06年2月21日府都建施字第1060035770號函說明三敘明該工程已於105年9月25日先行動工70%(放樣至屋頂版),該建築物已於105年9月25日先行動工,惟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於105年12月29日審核通過,即貴事業於上揭計畫書審核通過前擅自先行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三一七號一五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復興段二一三七之一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