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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20033
- 處分日期
- 2021/12/29
- 違規日期
- 2021/11/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小港區山明里中林路三之一號從事其他金屬加工處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金屬加工處理程序(M02)之操作許可證,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1月5日派員督察,查貴廠110年9月至10月操作紀錄發現,防制設備洗滌塔(A201、A202、A203、A204、A205、A206)未依許可規定確實記錄每日藥劑添加量,貴廠未依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中林路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中林路三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