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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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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2-080019
- 處分日期
- 2023/08/14
- 違規日期
- 2023/06/08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2年5月25日5時40分至高雄市楠梓區清豐二路360巷稽查,發現噪音源為楠梓國中太陽能光電變壓器,人員於周界適當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47.0分貝,當下楠梓國中無人,無法關閉噪音源量測背景音量,依法不予修正,故實際音量為47.0分貝,已逾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夜間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及設施標準42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本局以112年5月25日高市環稽噪通字第A001987號通知書舉發,並限期於112年6月4日5時0分前完成改善,合先敘明。本局另於112年6月8日5時48分派員前往相同地點測量測變壓器噪音,整體均能音量為46.1分貝,現場致電楠梓國中無人接聽,無法關閉噪音源量測背景音量,依法不予修正,故實際音量為46.1分貝,仍逾噪音管制標準42分貝,核已違反噪音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一○二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清豐二路360巷 周界原測點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