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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110346
- 處分日期
- 2024/11/27
- 違規日期
- 2024/10/15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6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市仁德區公所接獲通報於該區忠義路75巷及49巷內貴公司所有空地空屋(中清段307地號) ,廢塑膠板、廢木材、廢馬桶及垃圾等一般廢棄物堆置,未依規定清除,並於113年9月5日函文限期於文到7日內改善;經區公所於113年10月15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限改條件:清除廢棄物。限改日期:113年12月2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14-020136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三一五號一二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忠義路75巷及49巷內空地空屋(中清段30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