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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120008
- 處分日期
- 2022/12/27
- 違規日期
- 2022/11/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工地周界,部分圍籬種類不符規定,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3)裸露地表,灑水頻率不足。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三二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大嵙崁地質公園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