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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谷紙器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8001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8/11
違規日期
2017/04/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84,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紙箱印刷,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定義之造紙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4月10日稽查,發現貴公司未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將清洗印刷機台之廢水排放至地面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令文到翌日起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大安里安通路五段二三○巷一六○之七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大安里安通路五段二三○巷一六○之二號
統一編號
2251545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