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4-040006
- 處分日期
- 2025/04/17
- 違規日期
- 2024/12/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禪寺起造之「中和景新段341等地號4至6層增建工程」(建照字號:108中建字第00***號)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查該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書核定施工期程至110年11月16日,惟本局稽查時現場仍在施工中,貴禪寺未依規定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30日內辦理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第1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四六七巷五○弄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段341等7筆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17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