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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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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8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8/04
- 違規日期
- 2023/05/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R8400809)領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775-00號),經本局112年5月19日派員進行微型感測器告警名單許可符合度稽查作業,是日貴公司M01製程正常營運作業中。案查貴公司領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已於112年3月13日到期。貴公司於112年3月13日來函申請規劃縮減產量有機溶劑低於20公噸/年以下,經查本局112年3月25日環空字第1120027553號暨112年5月1日環空字第1120045555號函復說明,貴公司申請規劃縮減產量有機溶劑低於20公噸/年以下,經本局審核無有效佐證降低實際使用料之證明資料,故只能以貴廠其使用有機溶劑設計量為準,故駁回貴公司申請在案。本局派員稽查貴公司新營廠金屬表面塗裝作業(M01)依然正常運作,惟查貴公司原領有操作許可證已過期失效(112年3月13日止),故在操作許可證失效情形之下仍然生產操作,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及照片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本局於112年7月6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124號2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五福路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