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2-090016
- 處分日期
- 2023/09/08
- 違規日期
- 2023/04/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營造業,承攬麗寶建設新莊副都心B案新建工程(106莊建字第***號),屬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經查發現112年3月11日及112年3月15日有清除(2次)該工程產生之營建廢棄物至事業以外,未依規定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前連線申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一八九巷一六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1段189巷16號4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