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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20022
- 處分日期
- 2020/02/18
- 違規日期
- 2019/11/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報運出口晶片電容1批(報單第DA/08/164/M4765號)重量為12,466KGM,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判定該批貨物為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不良品,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未申請核發許可文件,逕行輸出有害事業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二七五巷八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第10碼頭貨櫃集散站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