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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60013
- 處分日期
- 2020/06/23
- 違規日期
- 2020/05/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71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藥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污)水未妥善收集處理疏漏至作業環境而漫流至廠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現場測得氫離子濃度指數(pH)為12.3,標準值6-9,未符合共同適用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14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從一重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土庫里開元路一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土庫里開元路一六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