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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50-106-010014
- 處分日期
- 2017/01/13
- 違規日期
- 2016/06/24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貴社前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暨毒性化學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3款規定,經依同法第35條第1款暨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4規定裁處新臺幣60,000元罰鍰,依據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2小時(101年05月01日南市府環毒裁字第101050010號)在案。2.本府環境保護局以雙掛號方式寄送環境講習通知書,請負責人王煌崎於105年6月24日上午9時30分至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第3會議室上課,惟負責人未於前述時間到課。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中沙里中崙一七六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2段34號3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