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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5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5/09
- 違規日期
- 2017/03/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埤頭鄉豐崙村光復東路61之1號設廠,從事食品製造相關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11-02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13日派員稽查,稽查時作業中,查該製程防制設備濕式排煙脫硫(A002)之洗滌流率為280公升/分,與操作許可證(操作範圍550-950公升/分)規定不符,未依許可證內容核可操作條件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06年6月14日前改善完成,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6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蘆竹村南青路一一五六巷七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埤頭鄉豐崙村光復東路六一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