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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龍棧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110010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11/12
違規日期
2020/10/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4,8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未妥善防範致食品殘渣及發酵後之廢水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限貴公司於109年11月17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9年11月17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新庄里溪頭路一六九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溪頭路169號
統一編號
7068267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