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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9-100004
- 處分日期
- 2020/10/23
- 違規日期
- 2020/09/23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二甲基甲醯胺」核可文件(證號:桃園市毒核字第000289號);成分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4年5月20日。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2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334巷56號1樓)稽查,查貴公司109年7月份出貨單、109年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申報紀錄,109年7月31日至同年8月31日貯存結餘量共計61.4935公斤,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附表一之列管編號09801「二甲基甲醯胺」大量運作基準50公斤以上,未依法登記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三段三三四巷五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