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德茂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德茂畜牧場

文號
30-100-070005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1/07/04
違規日期
2011/04/2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限期於100年8月12日前改善完成。限期改善內容為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使排放廢水符合放流水標準。台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0年8月12日前),檢具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陝西村九鄰水尾巷一一弄六一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陜西村水尾巷11弄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