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建鑫鑄造工業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建鑫鑄造工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09-120006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0/12/07
違規日期
2020/09/0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於本縣線西鄉塭仔村彰濱東二路11號1樓設廠,從事灰鐵鑄造相關作業,領有灰鐵鑄造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693-00號),其操作許可核准原料最大使用量分別為生鐵102公噸/年、鋼球、鋼珠16公噸/年、黏土料24公噸/年、矽石、矽砂9.6公噸/年、土粉24公噸/年、廢鐵900公噸/年;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8日派員稽查,查該製程108年度生鐵307.9公噸/年、鋼珠32.26公噸/年、黏土料180公噸/年、矽砂86.66公噸/年、土粉55.64公噸/年、廢鐵2,976.7公噸/年,109年1月至8月生鐵158.66公噸/年、黏土料76.65公噸/年、矽砂47.62公噸/年、土粉22.48公噸/年、廢鐵1,618.5公噸/年,其使用量已逾操作許可核准用量10%容許差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提送M01操作許可異動後之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3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線西鄉塭仔村彰濱東二路一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彰化縣線西鄉塭仔村彰濱東二路一一號一樓
統一編號
2743881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