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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2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3/05
- 違規日期
- 2019/01/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家電、廢資訊、混合五金廢料、廢電線電纜處理作業,領有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案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1月8日派員前往至貴公司稽查結果,貴公司於106年10月5日將廢錫膏及廢錫渣等一般事業廢棄物交與未訂定契約書之委託人處理,且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及第21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2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水美里二崁路五八八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水美里二崁路五八八巷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