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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00006
- 處分日期
- 2022/10/06
- 違規日期
- 2022/03/3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線西鄉德興村中央路一段560巷111弄11號設廠,從事食品加工相關作業(豆皮製作),查廠內油炸製程屬固定污染源第二批第二類食品製造/處理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操作,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3月31日派員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自111年10月26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請貴公司自文到日起該製程應停工,並限於111年12月30日前取得操作許可證,始得操作。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德興村中央路一段五六○巷一一一弄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中央路一段560巷111弄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