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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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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茂企業社-和茂企業社(F區)住宅新建工程(F1~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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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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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0-080007
- 處分日期
- 2021/08/18
- 違規日期
- 2021/07/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發包辦理「和茂企業社(F區)住宅新建工程(F1~F3)」,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0年7月21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覆蓋於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本次查核點數共18點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光明段四六四地號,光明段四六四之二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和茂企業社(F區)住宅新建工程(F1~F3))工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