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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興通運有限公司

文號
44-113-10000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10/14
違規日期
2023/12/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2年11月7日變更機構負責人及機構地址,未於變更後三十日內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作業。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三八號二○樓之四
違規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三八號二○樓之四
統一編號
9029268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