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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琪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4-02001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2/26
違規日期
2024/12/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9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作為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暨本局執行鳳山溪專案稽查時,於113年12月20日10時10分整發現美庄路橋下涵洞口有大量白色含泡沫廢(污)水排入鳳山溪,經沿線追查上游發現貴公司雨水道正排放白色含泡沫廢(污)水,人員立即採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貴公司係從事食品加工作業,據貴公司人員表示於稽查當時廠房2樓廚房正進行清理作業,未妥善收集處理而流至廠內雨水溝,再排至廠外,經採樣水質化驗結果:懸浮固體40.9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及生化需氧量30.6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造成污染影響鳳山溪水體品質,現場已立即停止排放。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本市鳳山溪大東橋上游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美庄路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美庄路10號
統一編號
86766670
更新時間
2025/03/18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