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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3-06000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6/06
違規日期
2014/04/18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自103年07月29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位於本市大寮區中庄里鳳屏一路808號廠區產出廢水製程【其他食品製造程序(食用油精煉程序)、廢水處理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第73條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中庄里鳳屏一路八○八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中庄里鳳屏一路808號
統一編號
2296573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