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銘仁畜牧場
- 文號
- 30-112-010006
- 處分日期
- 2023/01/12
- 違規日期
- 2022/10/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3,8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1年10月4日16時36分至現場,稽查時銘仁畜牧場放流口正排放廢污水,立即針對放流水水質採樣檢測,儀器依規定校正,量測原水第一次pH值為8.38,溫度30.6度C;第二次pH值為8.37,溫度29.8度C,平均pH值為8.38,溫度平均為30.1度C。2.採集水樣1瓶(1000ml,樣品編號:1116910-W01、檢測SS;氯離子濃度0-500mg/L,樣品貼上封條,暗處4度C保存,俟檢測結果辦理後續事宜。3.另至相鄰銘揚畜牧場查察,該場放流水呈現清澈狀態,大門口亦未發現豬屎異味。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850mg/L (標準:150mg/L)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38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福德段五二五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新吉里新吉56-11號(福德段525地號)
- 統一編號
-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