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雲林縣
  3. 銘仁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銘仁畜牧場

文號
30-112-010006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3/01/12
違規日期
2022/10/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3,8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1年10月4日16時36分至現場,稽查時銘仁畜牧場放流口正排放廢污水,立即針對放流水水質採樣檢測,儀器依規定校正,量測原水第一次pH值為8.38,溫度30.6度C;第二次pH值為8.37,溫度29.8度C,平均pH值為8.38,溫度平均為30.1度C。2.採集水樣1瓶(1000ml,樣品編號:1116910-W01、檢測SS;氯離子濃度0-500mg/L,樣品貼上封條,暗處4度C保存,俟檢測結果辦理後續事宜。3.另至相鄰銘揚畜牧場查察,該場放流水呈現清澈狀態,大門口亦未發現豬屎異味。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850mg/L (標準:150mg/L)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38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福德段五二五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新吉里新吉56-11號(福德段525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