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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10024
- 處分日期
- 2024/11/19
- 違規日期
- 2024/10/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出口業務,於113年10月7日以報單第DA/AA/13/126/X5597號向臺中關報運出口PLASTIC WASTE 1批,計2個貨櫃,重量共3萬1,630公斤。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0月16日會同臺中關及貴公司代表人至建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貨櫃場辦理現場查驗,經開櫃檢視該批出口貨物為EVA/PE複合材質之廢塑膠及夾雜廢紙、廢塑膠鋁箔等之廢塑膠混合物,判定非屬環境部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其出口應取得輸出許可文件。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建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貨櫃場24.25225225225225,120.5290774027251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