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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20047
- 處分日期
- 2021/12/23
- 違規日期
- 2021/08/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經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8月17日執行0817環檢警調專案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除廢木材混合物等廢棄物未與產源簽訂合約,現場查無契約書,業者亦表示僅以口頭方式承攬。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永明里永明街一七九巷一二弄二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永明里永明街一七九巷一二弄二七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