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德昌股份有限公司-麥當勞台北南京二店
- 文號
- 20-106-100001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0/01
- 違規日期
- 2017/08/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從事餐飲業,排放異味污染物,經異味官能測定結果超過排放標準(測定值:14,排放標準:10);污染程度A=1.0,危害程度B=1.0,污染特性C=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一六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162號1樓前
- 統一編號
- 12411160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