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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宏實業社

文號
40-106-01014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23
違規日期
2016/12/15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社從事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汽、機車燈具真空鍍金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5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社放置於大門口旁廢棄物貯存區廢漆渣(D-0902)及生活垃圾(D-1801),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六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61號
統一編號
1783790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