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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10149
- 處分日期
- 2017/01/23
- 違規日期
- 2016/12/15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社從事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汽、機車燈具真空鍍金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5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社放置於大門口旁廢棄物貯存區廢漆渣(D-0902)及生活垃圾(D-1801),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六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6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