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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50026
- 處分日期
- 2017/05/12
- 違規日期
- 2017/03/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6年3月23日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使用氰化物之電鍍製造程序(M01) 許可符合度查核,經查貴公司固定污染源使用氰化物之電鍍製造程序 (M01)105年度各月用量紀錄表,其原料-硫酸亞錫及鹽酸105年用量分別為68公斤/年及2627.4公斤/年(年許可量為25.3公斤/年及1974.8公斤/年),分別超出年許可量168%及33%,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未依許可證內容設置、變更或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社南里大同路五一三巷一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大同路五一三巷一三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