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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商歐利生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文號
34-108-12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12/04
違規日期
2019/10/22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22日前往(地址:桃園市觀音工業區經建二路9號)稽查,查東邦塗料工業(股)公司購買之商品名「UNIDIC ACR-D181」(2桶,共計380公斤),經當日每桶分別各以1公尺長之玻璃採樣管採樣4支樣品,並保存4℃送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8年9月17日(108)環檢一字第5349號檢測報告,確認該商品含「乙二醇乙醚」濃度達1.3%W/W,已達管制濃度1%W/W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列管之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且運作量已逾大量運作基準50公斤,查上游供應商為「日商歐利生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現已變更名稱為日商歐利生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貴公司)。(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22日前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10號9樓)稽查,查貴公司提供之商品販賣紀錄於107年3月23日(發票號碼:AN39804002,手開發票品名係為誤植)售予下游廠商「東邦塗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販賣)向本府取得毒性化學物質許可證,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2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一一○號九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
統一編號
9697833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