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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8-120001
- 處分日期
- 2019/12/04
- 違規日期
- 2019/10/22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22日前往(地址:桃園市觀音工業區經建二路9號)稽查,查東邦塗料工業(股)公司購買之商品名「UNIDIC ACR-D181」(2桶,共計380公斤),經當日每桶分別各以1公尺長之玻璃採樣管採樣4支樣品,並保存4℃送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8年9月17日(108)環檢一字第5349號檢測報告,確認該商品含「乙二醇乙醚」濃度達1.3%W/W,已達管制濃度1%W/W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列管之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且運作量已逾大量運作基準50公斤,查上游供應商為「日商歐利生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現已變更名稱為日商歐利生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貴公司)。(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22日前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10號9樓)稽查,查貴公司提供之商品販賣紀錄於107年3月23日(發票號碼:AN39804002,手開發票品名係為誤植)售予下游廠商「東邦塗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販賣)向本府取得毒性化學物質許可證,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2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一一○號九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