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炭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13-010040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1/25
- 違規日期
- 2023/11/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使用昶昱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屬車輛(車牌:BEM-6173與BGF-8917)配合清運產源事業產出之廢活性碳(R-2408),並於遞送聯單清除者上登載「再利用者清除」,惟批車輛未符合再利用者清除之條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二號
- 統一編號
- 35068906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