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華明鏡股份有限公司埔鹽工廠
- 文號
- 30-104-080019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5/08/10
- 違規日期
- 2015/07/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並請於104年9月18日前,檢具已恢復原許可操作或提出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之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埔鹽鄉永平村番金路一三四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埔鹽鄉永平村番金路135號
- 統一編號
- 5858021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