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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繼光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4-020017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2/19
違規日期
2024/12/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9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2月20日17時1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作業中,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9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新光路六二之一號二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巷35號
統一編號
24435384
更新時間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