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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70009
- 處分日期
- 2019/07/09
- 違規日期
- 2019/07/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暉陽機械有限公司-資源回收業、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設施新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據桃園市政府108年7月3日來函說明十二暨本局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8年4月1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38.8%,惟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於108年7月4日審核通過,即貴事業於上揭計畫書審核通過前擅自先行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二四四號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富林段二地號等二筆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