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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2-120243
- 處分日期
- 2023/12/13
- 違規日期
- 2023/09/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於112年9月28日上午10時39分許,稽查發現本市中西區成功路235號(臺南市赤崁文化園區改造工程)改建工程區內,有未妥善清理東棟1F地面鋼構螺栓黑桶,致積水並孳生孓孑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違反禁制污染環境行為,現場拍照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北區大豐里和緯路四段一九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中西區成功路235號(臺南市赤崁文化園區改造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