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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頭份分公司

文號
30-111-040002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2/04/18
違規日期
2022/03/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事業為應設置乙級廢(污)水專責人員之規模,經查事業自105年5月4日註銷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至稽查當日(111年3月4日)未有設置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東庄里自強路二三○號一樓及地下一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東庄里自強路二三○號一樓及地下一樓
統一編號
2918151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